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研函[2023]022号)要求,我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请考生先认真查看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的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相关通知(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一、考生报名
登录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缴费。
二、资格审核
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申请材料。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考生按照简章里要求提交的报考材料(见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链接https://grd.bit.edu.cn/zsgz/bsyjs/gzzd/b0fa803d95b04647a2f20e30a57749d4.htm)进行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报考材料报学科资格审查专家组审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基础理论(20分)、已取得的成果(20分)、外语水平(20分)、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40分)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总分未达到60分不能进入考核。
2023年4月11日开始:通过准考确认的考生可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博士英语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核。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
2023年4月15日:2023年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和学院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考试成绩作为已录取考生申请博士研究生英语免修、分级的条件。
(硕博连读的考生不参加)。
四、综合考核
考核形式:线下考核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面试组另行通知)。
内容及流程: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20分)、专业基础测试(20分)、创新潜质与综合能力各项测试(60分),总成绩满分100 分。
(1)考生自我介绍 5 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参加科研项目或科技创新情况、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个人专业优势和今后研究方向(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 4 道题目(专业基础2道题、专业综合2道题)并进行回答。
(3)综合考核专家围绕考生个人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
(4)综合考核专家从事先准备的英语题库中抽取试题用外语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五、录取
1、充分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科学选拔,保证质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各报考导师的招生名额按照名下报考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工作等后续通知进行。
3、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博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为非定向,不录取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西部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除外)。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西部对口支援、“援疆博士师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定相应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
4、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英语统一考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六、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肖老师010-68915956
电子邮箱:xw2099@bit.edu.cn
生命学院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