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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3

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92号)、《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名额
    生命学院大二到大四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为77人。。
二、评选范围、用途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依据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结果,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三、资助种类、标准
 1.生命学院大二到大四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为77人。困难等级认定为B、C、D档的学生,均按照3000元/人/年标准发放。
2.国家助学金仍按照往年政策由学院推荐受助名单,资助中心发放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7、2017年度已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积极参与学院各项活动,配合辅导员各项工作。
五、申请及评审程序
纸质材料
包括: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1),表格完成至“申请理由”,“申请人签名”本人签字;学院意见及后面不填,A4纸双面打印。

②、《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附件2,2017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2,2017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包括:

①《北京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文件名格式: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班号-学号-姓名;

②《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3)文件名格式:学院-班号-学号-姓名-初审名单表;

10月9日17:00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于送至生命学院办公室(中关村学生送至5号教学楼718办公室圆桌指定袋子,良乡学生送至至善园门口材料收集箱);

电子版材料分别发送至:

2016级本科生电子材料发送至2418938510@qq.com;

2015级本科生电子材料发送至smxyftw2016@163.com;

2014级本科生电子材料发送至shengminggongyou@126.com;

  注:
(1)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在同一排,请不要更改格式;
(2)入学以来获得资助情况请务必保证在第一页,不要随意更改表格样式,禁止出现表格错位至第二页的问题;
(3)曾获何种奖励一栏中,如无获奖经历,请填写“无”。
(4)学习成绩一栏中,门数统计按照如下规则,请不要随意统计。
“优秀”——90分以上
“良好”——80分至90分
“中”——70分至80分
“及格”——60分至70分
“不及格”——60分以下。

 
六、其他事宜

1.严格执行学校学生工作各项管理办法及《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经济资助工作条例》(北理工发[2017]34号)。

2. 按照学校2017年政策,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是根据助学金覆盖率问题,得过国奖国励志的同学次级优先评选国奖助学金,鼓励大家都交表格。
3. 2017级大一新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助学金可以兼得,大二到大四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和社会捐助类助学金不可兼得,即“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4.国家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学校及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并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评审名单向全院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5.按照要求,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均按照最高等级国家助学金予以资助,建议所有老生中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学生均申请助学金。
6.要继续密切关注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范围。
7.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要签订“自律承诺”,经济困难学生在享受经济资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参加学校组织志愿服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自觉履行“自律承诺”,凡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将停发奖助学金。
  (1)中途退学,自办理退学手续后停发;
  (2)自费出国或以其他方式离开学校,自离校通知下达之日起停发;
  (3)凡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者,自处分下达之日起停发;
  (4)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助资格,并收回已发放资助款,本学年不能参与任何类型奖学金、助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选。
8.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格,依据教育部要求,必须填写规范,整洁,不得多页,不得擅自改动表格。如有发现申请表格式有误、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条件退回。
9.国家助学金分两学期发放给学生,所有资金直接打入学生招商银行卡。
  
       咨询电话:15176949233

 

(审核:刘晓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