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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5-05-10
我校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5年夏季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请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根据我校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若申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需同时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
3、请于5月12日(周二)前提交下列材料(请仔细阅读,缺少任一材料视作无效,不再追问):

A.校级优秀毕业生:
纸质版材料(送至5号楼718室):
(1)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需填好导师意见
(2)生命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综合加分表(附件4);
(3)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或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公章)成绩单一份;
(4)彩色近期免冠冲印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5)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不包含各类奖学金荣誉)。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demei1991@sina.com):
(1)登记表(附件1);
(2)生命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综合加分表(附件4);
(3)《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

B.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纸质版材料(送至5号楼718室):
(1)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需填好导师意见
(2)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或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公章)成绩单一份;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
(4)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不包含各类奖学金荣誉)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angdemei1991@sina.com):
(1)登记表(附件2);
(2)《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填在表格中校级申请的下一行即可);
(3)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