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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暑期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注意事项(必读)

编辑:   审核:   发布日期:2016-05-24
各位六月份毕业同学
按照学校暑期放假时间、毕业典礼等相关安排,就业办公室将从2016年5月13日起正式启动2016届暑期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工作。本年度暑期毕业生派遣时间预计将比往年提前(预计提前半个月左右),时间更为紧迫,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暑期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工作,抓紧完成学校党委制定的就业工作目标。暑期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就业办公室就业计划核对联系人:张龙泽(本科生)、王卓(研究生),联系电话:68918079。     
      学院就业负责老师:秦导68914584  强劲/姜老师(上午上班) 68911544。
 本科生
一、第一轮核对(具体核对时间以本班通知为准
5月13日(周五),就业办公室下发第一轮核对数据(电子版)
5月13日(周五)—5月18日(周三),各学院按要求开始核对就业计划,核对重点为基础数据,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尽量补全签约、出国、考研等数据
5月18日(周三)17:00之前,各学院将核对好的数据电子版发给就业办公室张龙泽(电子信箱zlz8925bit@bit.edu.cn),传回数据后请及时确认。提前核对完毕的学院,请尽早将数据传回。
二、第二轮核对(具体核对时间以本班通知为准
5月19日(周四)—5月20日(周五),就业办公室整理补充数据,并下发本科生第二轮核对表(电子版+纸质版)
5月20日(周五)—5月27日(周五),各学院进行第二轮核对。5月27日(周五)17:00之前,各学院将核对好的数据电子版发给就业办公室张龙泽,传回数据后请及时确认。
5月30日(周一)—6月1日(周三),各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到就业办公室核对本科生纸质就业数据,并提交相应的派遣材料。在核对纸质数据前,请各学院务必将电子版提前2天发给就业办公室张龙泽,以便提前录入数据,节省核对时间。各学院也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前进行核对。
三、第三轮核对(具体核对时间以本班通知为准
6月2日(周四)—6月3日(周五),就业办公室整理补充数据,并下发本科生第三轮核对表(电子版+纸质版)
6月3日(周五)—6月8日(周三),各学院进行第三轮核对。核对完毕务必请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6月8日(周三)17:00之前,各学院将核对好的数据电子版发给就业办公室张龙泽,传回数据后请及时确认。
6月12日(周日)—6月14日(周二),各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到就业办公室核对本科生纸质就业数据,并提交相应的派遣材料,同时上交学生签字确认、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核对表。在核对纸质数据前,请各学院务必将电子版提前2天发给就业办公室张龙泽,以便提前录入数据,节省核对时间。各学院也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前进行核对。
6月15日(周三)—6月17日(周五),就业办公室整理数据,按上级要求的格式做好数据库,形成我校“2016年暑期毕业本科生就业计划”,上报北京市教委学生处,并由户籍室、学生档案室转出学生户口、档案。
 
研究生
一、第一轮核对(具体核对时间以本班通知为准
5月13日(周五),就业办公室下发第一轮核对数据(电子版)
5月13日(周五)—5月18日(周三),各学院按要求开始核对,按照市教委规定,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且培养单位为“空”的学生向学院提交定向委培协议复印件(学生自己保存的),否则市教委无法为其出具报到证。
5月18日(周三)17:00之前,各学院将核对好的数据电子版发给就业办公室王卓(电子信箱wangzhuo2010@bit.edu.cn),传回数据后请及时确认。提前核对完毕的学院,请尽早将数据传回。
二、第二轮核对(具体核对时间以本班通知为准
5月19日(周四)—5月20日(周五),就业办公室整理补充数据,并下发第二轮核对表(电子版+纸质版)
5月20日(周五)—5月27日(周五),各学院进行第二轮核对。5月27日(周五)17:00之前,各学院将核对好的数据发给就业办公室王卓,传回数据后请及时确认。
5月30日(周一)—6月1日(周三),各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到就业办公室核对研究生纸质就业数据,并提交相应的派遣材料。在核对纸质数据前,请各学院务必将电子版提前2天发给就业办公室王卓,以便提前录入数据,节省核对时间。
三、第三轮核对(具体核对时间以本班通知为准
6月2日(周四)—6月3日(周五),就业办公室整理补充数据,并下发研究生第三轮核对表(电子版+纸质版)
6月3日(周五)—6月8日(周三),各学院进行第三轮核对。核对完毕请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6月8日(周三)17:00之前,各学院将核对好的数据电子版发给就业办公室王卓,传回数据后请及时确认。
6月12日(周日)—6月14日(周二),各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到就业办公室核对研究生纸质就业数据,学院上交学生签字确认、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核对表。在核对纸质数据前,请各学院务必将电子版提前2天发给就业办公室王卓,以便提前录入数据,节省核对时间。
6月15日(周三)—6月17日(周五)就业办公室整理数据,按上级要求的格式做好数据库,形成我校“2016年暑期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上报北京市教委学生处,并由户籍室、学生档案室转出学生户口、档案。
 
填写注意事项:(请务必按要求填写
请各学院所有就业计划改动之处用红字标出,否则视为未改动。请不要直接删掉学生(不毕业、延期等),需删掉的学生请在备注栏标明:删去。数据中重复的学生请在备注栏标明:重复。增加的学生请在表格最后用红字添加,并在备注栏标明:增加。标记就业办一列的备注请不要改动或删除,学院可另加“学院备注”一栏。
 目前“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纳入签约率统计(即签约率="升学+出国+签三方协议+签劳动合同)。学院需上报材料包括:《签劳动合同就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每位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复印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
目前市教委不再收取《毕业生选择去向表》等灵活就业材料,学院需上报《灵活就业毕业生汇总表》(附件2)。
 
1.生源:对于从未参加工作的学生来说生源地就是高考的来源省份,对于参加过工作的毕业生,生源是指入学前户口转入省份。已经落实单位的毕业生,生源地只需要填写省份,如:陕西省;对于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非直辖市生源的必须填写地市级行政单位名称,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银川市,直辖市生源的须填写到行政区,如: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南开区。
2.毕业去向:出国、考研、派遣、二分、待分(孔子学院或预征入伍)。
3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一定要填写准确,以协议或接收函的公章为准。对于有上级单位盖章的,要确定具体是由哪个单位来接收,以免造成毕业生不能顺利落户。二分单位的填写请各位老师查看就业信息网发布的“各省二分单位汇总”。
4.单位所在地:直辖市(如北京)单位所在地填写到区,如:北京市海淀区;非直辖市填写到地级市,如:山东省济南市。
5.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如档案由用人单位接收,请填写接收部门,例如:北京理工大学人事处、北京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如档案由人才托管,请填写人才机构的名称,如:北京市双高人才服务中心。
6.档案转寄单位地区:直辖市(如北京)单位所在地填写到区,如:北京市朝阳区,非直辖市填写到地级市,如:山东省济南市。
7此部分为新内容:
档案转寄具体地址:按照北京机要通信局及北京市教委要求,2016届毕业生档案不再通过机要通信渠道转递,一律通过中国邮政“EMS标准快递”方式转递(“自提”除外),学院需收集详细的档案转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或者信箱)。
档案接收人及电话: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填写相应的档案接收人及电话,毕业去向是“二分”的,可以填写当地二分主管机构的相应接收部门及电话,如毕业生就业管理科。
档案“自提”的毕业生,请单位出具同意毕业生档案“自提”的提档函。在开始转寄档案后,持提档函到体育馆南厅地下二层学生档案室领取档案。
毕业生本人手机电话:此项为必填,务必保证毕业生所填的手机电话是长期有效的,用于接收“EMS”妥投档案信息
8.户口迁移地址:,落户北京的毕业生只需在户口迁移地址栏内注明“北京市”即可;户口未迁入学校的,须注明“户口未迁入”;外地单位请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填写,具体到某省某市某路某号或某省某市某某单位(填写到某派出所、某公安局是错误的,无法派出)。
9.按教育部政策要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必须回其签约生源地工作。
 
 
 
                              
                           生命学院
                                                           2016年5月13日


 

(审核:刘晓俏)